近期,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一起涉及有偿删帖的非法经营案一审判决书,该案曾被广东省公安厅“净网”专项行动办公室列为“飓风50号”专案。
广州海珠区法院审理查明,广州宸熙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于年至年6月期间,先后与唯品会(中国)有限公司、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达成网络优化服务协议,有偿提供沉帖、删帖、屏蔽负面信息等服务。
被告人郭旭新从宸熙通公司承揽到部分业务,以删除、处理负面信息每条几百至几千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,进行有偿违规删除网络信息;另以沉帖、向网站论坛等恶意投诉、举报或发布大量帖子压沉或删除帖子等方式,完成上述网络优化服务协议内容。宸熙通公司单独就删除负面信息部分(即“删帖”)给予被告人郭旭新人民币元。
宸熙通公司主管韩某供述称,该公司从年年底开始和唯品会有合作关系,唯品会将网址推广工作以及全网的舆情处理交给其公司,现在每个月的服务费用大概80万元人民币。宸熙通公司后来将该业务以每月20万元的价格外包给了郭旭新的广州得人公司,但双方每月包干支付20万的合作协议不包括删帖,其公司需要单独支付删帖费用给郭旭新本人。
该判决书显示,郭旭新一审获刑十个月。此外,“”中国检察网公布的信息显示,年12月,广州宸熙通公司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某、公司部门主管韩某某被提起公诉,罪名为非法经营罪,起诉书指控宸熙通公司通过有偿删帖等非法获利28万余元。不过,中国裁判文书网目前尚未发布该案判决结果。
唯品会(中国)有限公司公关传播部总监宋某证言显示,公司跟广州宸熙通公司签订的合同就是舆情优化的业务,行业内叫SMO业务。其记得是从年底开始与这个公司合作,他们主要通过大量的发稿来实现舆情的控制,如果有负面的舆情、失实的报道,其公司就向网络平台投诉假新闻,或者对于诬告的新闻,就发撤稿函给广州宸熙通公司,要求他们负责处理撤稿。
宋某称,唯品会公司有值班的人员,发现有失实或诬告的负面舆情,就通过网络邮件或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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