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
在城区某建材商场开店的杨女士
遇上了烦心事
......
杨女士在这家商场
经营智能家居有近一年的时间
从春节前两天开始
她就很少来店里
直到3月11日再次过来时
让杨女士大吃一惊
采访:杨女士
把手这边全是被撬过的,当时开门进去,发现打印机、复印机、三星的一个台式电脑、液晶电视都没了。然后我就向市场管理人员反映,管理人员表示让我先报警。
虽然报了警
但杨女士认为自己每年都在
缴纳房租费、物业费
这次损失商场也有责任
采访:杨女士
至今没有收到市场的答复,我就到市场里的管理部门讨要说法。还有那个(商场)律师也说你这个电视机,有没有我们都不知道。
杨女士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
而最让她不满的是
商场没有保留监控画面
让她丢失了一半的取证几率
和证明电器存在几率
采访:杨女士
立案开始压根没有把监控拿走。市场的监控他们说最多只保留半个月。有可能我上个月11号报警的时候,也许还能够发现,视频还能调出来,但是现在是完全调不出来。
商场方表示之所以没在报案当天
就拷贝前半个月的视频
是因为警方没提出要求
既然杨女士报了案
他们就配合警方调查
随后记者来到杨女士报案的派出所了解情况
警方表示此案还在调查当中
而且从侦察角度来说
调取监控画面也不是唯一手段
针对杨女士提出的责任问题
记者咨询了律师
锦屏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冠方
“法律上物业管理条例规定,物业公司要对相应的合同里面的一些服务要到位。如果说物业公司聘请的保安,监控保卫设施到位的话,正常情况下物业公司是不承担责任的。而且要求赔偿的话,最起码要提供,具体丢失了哪些物品,价值多少,这样法院法院才让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而不是说提出一个金额法院就按照你的金额来算,最起码公安也要确定这个金额。”
商户店里被偷
商场到底有没有责任?
法律层面肯定是有定论
不管怎么说
商场要为业主和顾客
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
最后我们希望警方能尽快破案
抓住这个小偷
那么所有的事也就迎刃而解了
稿件来源:《民声》栏目
“扫黑除恶”小知识:
这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间是多长?
这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,自年初开始,至年底结束,为期三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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